检查将按照不发通知、不打招呼、不听汇报、不用接待陪同,直奔基层、直插现场的“四不两直”方式进行,采取明查与暗查、昼查与夜查相结合。检查过程中,发现问题会提出整改要求。整改后仍不达标的,将依法予以关停或关闭。
按照全市统一安排,检查工作将于2015年1月底结束。检查过程中,若发现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、造成严重后果,利用职权干预、阻碍环境监管执法,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到位、隐瞒案情、包庇纵容违法行为,市政府组成的督导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。